17万
52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二百三十四)2018-06-24
问:同修妈妈捡到一个苹果8的手机(市场上卖5500元),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,一直找不到失主,今天同修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我的先生,并发愿把些钱做功德,功德给失主。请问这样做如理如法吗?
答:拿了人家东西,还要假装贱卖,然后要放生帮人家做功德。捡到东西应该交给警察的。不要拿人东西,还要卖掉,本身已经是贪了,不可以的。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200-249_集锦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(分段)_集锦
使用道具 举报
首页|手机版|≡六度般若≡
GMT+8, 2025-7-18 07:49 , Processed in 0.096643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X3.4